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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上午,濮阳信息港南宁电(记者王军伟)在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由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进行审理。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自1996年起全年,毛绍烈利用原县中共贺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钟山县县长、县委书记、贺州市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受他人委托,进行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规划批准、职务调整、晋升 收受陈纪普等37人的现金、银行卡、住房等财产,人民币1138.0753万元,并在担任广西钟山县知事、县委书记、贺州市副市长期间,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国有土地的开采权和防止减免空地下室的建设费,并 毛绍烈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择期宣判。

标题:“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涉嫌受贿1100多万元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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