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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最近引起了争论。

在一点点的地方,如果尝试大病提取公积金,支持者会认为这是“人性化的举动”,但反对者认为这是“拆掉东墙,弥补西墙”。 相对于“抽成难”、“范围窄”、“门槛高”、“收益低”,人们不由得觉得“有钱人开花结果,看着贬值是人生中的遗憾”,公积金成了“劫贫致富”的工具。

曾经给很多人带来了经济公积金,现在为什么备受诟病? 另外,有观点认为公积金已经到了考虑废除的时候了。 本报记者与该观点持有人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进行了对话。

"公积金制度的资助目标已经很有名了. "

记者:前几天说使用公积金买房的人确实受益匪浅,但近年来对公积金的质疑声不断增加。 你认为主要是因为那些原因吗?

钟茂初: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建立国家支持的社会互助住房基金,通过民众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采取金融互助的方法,提高全民购房支付能力,还促进住房分配体制的转变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推进住房建设。 公积金设想职工可以购买到40岁左右,购买前一定期间存入的公积金可以向其他人提供互助资金。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住房分配制度发生了变化,购房贷款制度也基本完善。 公积金制度的资助目标已经很有名了。

因为每个人都想提前招聘,谁也不能“借”别人的资金,每个人只能采用自己账户的资金。 另外,中国人喜欢购买自己的住宅,不想租房,所以人们刚工作就考虑买房。 只要购买,他就不能预付未来的公积金,为别人提供互助资金。 另外,每个员工30年左右,贷款25年左右。 各自在贷款和抽屉上下功夫,不能“相互帮助”。

记者:目前有观点认为住房公积金涉嫌“掠夺贫困致富”,造成诸多不公平,有这样的问题吗?

钟茂初:在目前的公积金运行机制下,缴纳的公积金如果不尽快录用,几乎是强制性的长时间存款,同时手续繁琐,利润更低。

不能购房的低收入者被强制缴纳公积金,为了让中高收入者低价采用公积金贷款,这些无力的购房人必须承受利息损失,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此外,这种制度安排对现有住房者和无意购买住房者也不公平。

另外,由于政策上的不完善,公积金在某种意义上有点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公司的变相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司之间、不同性质的公司之间的缴纳比例、缴纳基数不同,员工总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

"公积金年利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极不合理. "

记者:如何看待公积金年利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意味着公积金“躺着缩水”,存在贬值风险的问题?

钟茂初:公积金年利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极不合理。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公积金既然限制了访问的自由性,就应该在收益方面给予适当的补偿,但目前的政策规定正好相反。

没有及时采用公积金的民众,受到了政策的不公平。 从法律上讲,公积金是个人资金,这不同于国家有一定投资的其他社会保障资金,另外,公积金是可以正常盈利的个人资金,无法用分配一定风险损失的保险金来应对。

真实反映了公积金年利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另一方面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资金运营能力远远低于专业金融机构,或者公积金管理部门这个半官方机构大幅增加了资金运营价格,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记者:关于公积金使用不便的问题也备受诟病。 公积金套现业务已经成为地下产业链。 中介伪造资料,伪造资料,收集提取者的中介费。 例如,你如何看待前段时间曝光的“取10万元公积金,中介4300元”现象?

钟茂初:基于前述理由,所有缴纳公积金的民众,内心都不愿意向他人提供“互助金”,因此有意愿尽量采纳或提取自己账户的公积金。 由于提取制度的限制,未购买者的提取欲望未能实现。 但是,这个“诉求”始终存在,这个“诉求”加强了公积金“业务”的繁荣。

对不能采用公积金的人来说,提取一点公积金的中介企业兑现的方法,肯定是违反现行法规的。 但是,现行制度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对不购买住房和购买住房却不采用公积金的人是不公平的。 制度没有为任何长期没有购房意愿的人设定合理合法的公积金提取途径和聘用途径。

如果公积金泛滥,各公积金缴存人的账户就不太容易留存“互助金”,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公积金流动性紧张后,政府部门要提高职工缴存比例。 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收款比例越高,强制收款额就越多,人们希望找到更多的兑现途径。 现金越多,公积金越容易出现流动性紧张,越来越难采用公积金,公积金违约的现金化将进一步加剧。

"公积金制度必须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 "

记者:近日有报道称,某地方试点大病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和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有人认为这是人性化的动作,也有人认为破坏东墙填补西墙,你怎么看?

钟茂初:我主张将公积金制度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公积金制度的采用不仅限于住房保障,还应扩大到购房、治病、养老、互助、子女教育等方面。

可以说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联动是低收入群体的迫切需要。 简单的例子就是,如果有人因病不能救治而丧命,大额公积金对他有什么意义? 这时,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允许他们为医疗支出预付。 这符合民众切实的利益。

因此,一些低收入社会成员在遭遇疾病治疗、事故,出现子女教育、再就业、家庭困难等需要资金的特殊情况时,应允许他们合理采用这笔互助资金。 这才是以人为本的合理制度,符合民众的切实利益。

对公积金制度来说,如果确定了纳入社会保障的改革方向,尝试大病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将是可喜的探索。 如果没有纳入社会保障的预期方向,必然不利于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性。

“无论是否存在公积金制度,都必须废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到“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取、录用、监管机制”,对此,你有具体建议吗? 你认为公积金未来的路在哪里?

钟茂初:由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史作用已经完成,没有什么理由让它继续存在下去。 另外,越接,累积的问题就越多,越接越难接。 公积金制度及其管理制度应当及时退出,决策部门应当及时研究该制度的退出机制。

公积金制度已经运行多年,不能突然中止,需要研究合适的善后方法。 我的建议是,将公积金转入社会保障资金账户,这也有助于建立实际社会保障账户。

对现有住房贷款人(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银行贷款),其公积金缴存应自动转为还款,其他公积金全部转为社会保障资金。 资金所有者可以自主用于子女的教育、医疗、养老、再就业等方面,逐渐淡化住房保障功能。 在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采用和运营监管的同时,也可以用同等的力量对这部分资金进行监管。

无论是否存在公积金制度,其管理制度都必须变更,必须废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各部门的公积金管理人员)完全是管理价格增加、资金风险增加、租赁机会增加的一环,没有必要存在。

而且,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上在正规的金融机构之外,还形成了具有金融功能的机构,在法制方面也存在障碍。 即使公积金制度持续存在,公积金制度也可以由专门的金融机构作为专家进行管理。

数数看

■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615119笔,金额2168.02亿元

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为例,截至去年12月底,当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1659笔,金额517.19亿元,回收金额122.44亿元。 发放累计住房公积金贷款615119笔,金额2168.02亿元,收回金额898.27亿元,余额1269.75亿元。

■80万贷款20年,共计22万余元

根据央行公布的最新利率,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为4.50%,商业贷款5年以上利率为6.55%。 80万元贷款额度20年期,以等额本息还款方法为例,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5061.2元,本息共1214688元商业贷款月均还款5988.16元,本息共1437157.81元。 公积金贷款每月比商业贷款少约927元,20年合计少22万元。

■公积金挪用新记录: 11.25亿元

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共骗取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44笔,涉案资金约1.2亿元,当时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年5月,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车世刚在离任审计时,被查出涉嫌非法挪用部分下属和住房公积金11.25亿元,创下全国住房公积金被挪用的新纪录。

■公积金提取中介费: 10%至25%

据报道,从2009年开始,一犯罪团伙在广州贿赂银行工作人员和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人员,非法提取公积金,不到两年半,共涉嫌为他人非法骗取住房公积金1470件,总金额达6942万余元。 另一名记者调查显示,提取20万元公积金后,一位中介张口“剥”3万元,声称“服务费为10%至25%,这是规律”。 主笔实习记者宗媛媛

标题:“南开大学教授钟茂初:“公积金应适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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