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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濮阳信息港报道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反腐情况,称“某市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官员家中查获现金100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 河北省检察院有关人士向南都记者确认了这一消息。 相关人员为秦皇岛市城管局原副调查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但1.2亿元、37公斤黄金等说法来自纪委。 这些无法确认。 因为事件还在调查阶段,最后的数字有可能出入”。 秦皇岛市纪委干部表示,该事件于今年2月被调查,当时集中了数百人的事件。 ( 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

最近,“亿元”和“贪污”粘在一起,经常看媒体,总是无法移开视线。 部分贪官家属财产总额超过10亿元,魏鹏远家套现2亿元,王宗南套现1.9亿元,王健康或违规套现1亿元,武长顺家套现1.3亿元,不够用。 这些例子的相关人员是“大虎”、“中虎”、“小虎”。 但是,马超群是科级干部,“虎”一定不能说,只能说“苍蝇”。 令人毛骨悚然的“苍蝇”竟然牵涉亿元,令人毛骨悚然。 其实比“苍蝇”小的“细昆虫”也爬过亿元的台阶。 例如,10名村官分得了18亿元的316套安居房。

对于亿元的贪污事件,我们会从惊悚感变成麻木感吗? 这是必然的。 大脑神经对同一信号的刺激,具有某种自我保护的机制,形成明显的减少效果。 当然,腐败现象更加猖獗,反腐斗争也必须进行到底。 “亿元”司空看惯了,但“司空”并不是看惯了。 官是“苍蝇”,案值“老虎”,这些亿元的“虎头苍蝇”,真的需要解剖。 自来水企业的老总,怎么可能每天有机会媲美数万只老虎呢? 仔细分析大额贪污受贿的过程,反思公司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高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失效点。

需要对腐败进行治理。 治本必须以治标为前提,以基础,它必须以典型靶为标本,进行要点解剖,寻找脉络和规律。 比如供水企业的经理马出类拔萃有那些权力项吗? 他的这些权力项在制度上有监督机制吗? 他是如何借权力达到贪污腐败的目的的? 这些租赁方法在别人的权力清单上曾经重复过吗? 监管者的监管工作为什么每个人都失效了? 如何修改这种失效机制? 例如对于这样重大的贪污事件,其推荐提拔人员、重用人员、领导是否应该承担指导责任? 要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承担失察责任吗? 否则,纪检监察工作在软件任务、职务的有无上没有差别?

(责任:张无)

标题:“亿元号“虎头蝇”当认真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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