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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2日综合报道据最高检查官网报道,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王宏景简历

王宏景,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河南省鲁山县人,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从事郑州大学中国文学系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文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1989年7月-1994年7月在平顶山市技术监督局工作,历任检测分局副局长、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1994年7月-1998年9月平顶山市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经济科科长

1998年9月-2000年2月平顶山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00年2月-2006年2月河南省宝丰县委副书记( 1998年9月-2000年6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专业学习)

2006年2月-2009年4月河南省宝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4月-2009年5月河南省宝丰县委书记、县长

2009年5月—年12月河南省宝丰县委书记

年8月担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宝丰县委书记

年12月就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织成员

年3月就任平顶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年1月就任河南省焦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年3月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调查。

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平顶山市第八、九届人大代表。

标题:“焦作市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被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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