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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快速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促进中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构建多层养老保障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加快实体经济的发展

4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考试时间暂定为一年。 ( 4月13日《经济日报》)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投保人税前列支保险费,将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直至领取保险费的商业养老保险。 从试点政策文案来看,限额有限,但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促进了中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对构建多层养老保障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

另一方面,处理养老问题是世界所有国家的大问题,在我国社会老龄化步伐越来越近的时候,实现老人院养、老人院医的目标也越来越迫切。 因此,建设以居家为基础、依托社区、补充机构的多层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等,是未来要实现的重要目标,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是今年全国两会《政府事业报告》的养老

另一方面,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互联网化、新闻化不断加快,但全面宣传需要处理资金、模式等问题。 今后一段时间内,要处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基本养老金、企事业单位养老金、个人储蓄养老三大支柱全面均衡快速发展是很重要的,为此,应大力推进“第三支柱”的建设。 快速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对保险业来说,逐一发挥专业特点,从资金支持、风险保障、服务衔接等方面,多角度、各方参与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不仅是处理我国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有效应对老龄化的重要途径 对个人来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对于能够更减轻退休后税负的政府来说,对于能够有效缓解养老财政压力、弥补养老资金不足的商业保险企业来说,这也是一大利好。 因为这会刺激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迅速发展。

从试点政策文案来看,建立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是一大亮点。 个人养老资金账户是纳税人指定的,用于收回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缴费、收益和资金收付等的商业银行个人专用账户。 该账户封闭运行,结合居民身份证,具有唯一性。 这将使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更加安全,更容易得到民众的认同,有利于政策的落地实施。

当然,短期内,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实施将减少财政收入,但实施这一公共政策后,随着保险企业业务量和销售额的大幅增加,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也将大幅增加,间接可以用保险企业增加的税收来弥补税收减少的部分。 作者希望试点省市取得越来越多的成功经验,为大范围的实施提供依据,真正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带来普遍的利益。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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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点个体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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